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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沪市监浦处〔2020〕152020001225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确保电梯紧急报警装置有效运行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2.2000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0-14
    决定机关 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苏月珍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