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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陕(神木)煤安告{2021}001105号
    违法行为类型 对神府经济开发区海湾煤矿有限公司三号井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内容 对神府经济开发区海湾煤矿有限公司三号井处罚5万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6-18
    决定机关 神木市能源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