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乐融致新电子科技(天津)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58976494-2
    执行依据文号 (2018)京04民终87号
    案号 (2018)京7101执183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8-06-20
    发布日期 2019-02-14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北京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维持(2017)京7101民初847号民事判决第一项、第二项; 二、变更(2017)京7101民初847号民事判决第三项为被告乐融致新电子科技(天津)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天津大田运输服务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利息损失(自2017年10月9日至2017年12月5日止,以2943571.33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收); 三、驳回天津大田运输服务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四、驳回乐融致新电子科技(天津)有限公司其他上诉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16054元,由乐融致新电子科技(天津)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二审案件受理费32108元,由乐融致新电子科技(天津)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