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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宜市环罚〔2018〕11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四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62.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7-17
    决定机关 宜昌市生态环境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