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浙江东邑文化创意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胡朝明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MA2AX1QE-2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苏0506民初3979号
    案号 (2020)苏0506执2826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20-07-09
    发布日期 2020-10-13
    已履行 暂无
    未履行 暂无
    省份 江苏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浙江东邑文化创意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苏州市九九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报酬3500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675元、公告费300元,合计975元,由被告浙江东邑文化创意有限公司负担。此款已由原告苏州市九九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预交,被告浙江东邑文化创意有限公司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直接给付原告,原告预交的诉讼费用本院不再退还。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10(此页无正文)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