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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普第2120192015号
    违法行为类型 对未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的处罚
    行政处罚内容 警告,罚款人民币11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1-22
    决定机关 普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 庄威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