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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杭萧市管罚处字〔2017〕813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建议给当事人作以下处罚:42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6-19
    决定机关 杭州市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吴国强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