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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昭建罚决字〔2020〕第52号
    违法行为类型 扬尘治理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内容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条一款第一项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和《广西住房城乡建设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暂行)》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B901.115.1之规定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2-10
    决定机关 昭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法定代表人 吴霞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