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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沪监管浦处字(2019)第152018012003号
    违法行为类型 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20.0000万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责令停止发布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4-23
    决定机关 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
    法定代表人 吴滨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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