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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金路政罚〔2021〕5813
    违法行为类型 02
    行政处罚内容 2020年12月26日5时12分,当事人车牌号为浙GL1159(3轴)的货运车辆行经G330(下里溪)金华方向K186+0路段时,经车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车货总质量36.8吨,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8.8吨。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壹仟零贰拾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5-17
    决定机关 永康市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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