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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穗综越处字 〔2016〕1900009号
    违法行为类型 广州兴建装饰幕墙工程有限公司自2016年11月10日起在未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在越秀区恒福路88号2层自编之六进行室内装修,施工面积约为513㎡,施工进度超过50%,工程总额348121元。上述违法行为涉嫌违反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201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8号)第二条的规定。有《检查笔录》、《询问笔录》、现场照片、违章单位《情况报告》为证。
    行政处罚内容 对当事人作出罚款贰万壹仟伍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3-02
    决定机关 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越秀区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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