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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深光住建罚字〔2020〕第(118)号
    违法行为类型 你单位向本单位不符合条件员工或者非本单位员工出租配租(售)住房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30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2-31
    决定机关 深圳市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