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杭西应急罚字[2021]第2000033号
    违法行为类型 02
    行政处罚内容 2021年3月30日,杭州市西湖区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监察执法人员对杭州梅苑股份有限公司履行检查时,发现其装备有一台型号为YEWS300HA50E,消耗功率为191KW的螺杆式冷水机组空调系统,操作人员为郭伟强。经查证,郭伟强无制冷与空调设备运行操作证,属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质上岗作业。杭州梅苑股份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七项及《杭州市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对其处人民币5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4-23
    决定机关 杭州西湖区应急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