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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鹿工商处字[2019]164号
    违法行为类型 房地产预售、销售广告,没有载明开发企业名称、中介服务机构名称和预售或者销售许可证书号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1.2万元;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0.8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9-03
    决定机关 鹿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夏有庆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