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沈河卫传罚【2019】011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对职责范围内的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贮存设施或者设备不符合环境保护、卫生要求的,未将医疗废物按照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者容器的,未使用符合标准的专用车辆运送医疗废物或者使用运送医疗废物的车辆运送其他物品的,未安装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控装置或者监控装置未经常处于正常运行状态的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内容 | 一、罚款为0.2万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09-24 |
决定机关 | 沈阳市沈河区卫生健康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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