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天津市万特商贸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9112000072****922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津0101民初5584号 |
案号 | (2018)津0101执4027号 |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民事第四审判庭 |
执行法院 |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立案日期 | 2018-10-24 |
发布日期 | 2018-12-28 |
已履行 | - |
未履行 | - |
省份 | 天津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其他规避执行,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天津市万特商贸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孙为薇借款本金1000000元,及自2014年11月16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以1000000元本金为基数,按照年息24%计算)。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3800元,减半收取6900元,全部由被告天津市万特商贸有限公司承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直接交与原告孙为薇)。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