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山西昔阳安顺三都煤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9114000011****56XT
    执行依据文号 (2018)晋0724民初368号
    案号 (2019)晋0724执3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昔阳县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昔阳县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9-01-16
    发布日期 2019-02-14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山西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山西昔阳安顺三都煤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孙新投资款50万元,并支付利息28万元,共计78万元。被告张贵元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二、被告山西昔阳安顺三都煤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管亚雄投资款50万元,并支付利息28万元,共计78万元。被告张贵元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驳回二原告的其它诉讼请求。    如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5383.15元,由原告孙新、管亚雄共同负担15383.15元,被告山西昔阳安顺三都煤业有限公司负担10000元,被告张贵元负担10000元。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