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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川工商泸合处字〔2018〕0068 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经营者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侵害消费者权益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0.2000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1-25
    决定机关 合江县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
    法定代表人 何瑜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