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景德镇景禹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张黎祖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78411653-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南铁中民初字第2号民事调解书 |
案号 | (2015)南铁中执字第00010号 |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南昌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
执行法院 | 南昌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部分未履行 |
立案日期 | 2015-03-06 |
发布日期 | 2015-12-23 |
已履行 | 三被执行人共计履行160万元 |
未履行 | 三被执行人尚有27983627.5未支付 |
省份 | 江西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四方当事人共同确认:截至⒛14年12月31日止,景德 镇景禹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尚欠江西京九物流有限责任公司货款 本金及违约金2266040O元。其中货款本金17572000元(包括 -2一 月3清 货款本金16897000元、贴‘惑费600000元、交易手续费75000 元)、违约金5088400元; 二、以上款项,景德镇景禹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于2015年2 15日之前偿还10000000元,zO15年3月31日之前偿还 000000元,余款9660400元于zO15年4月30日之前全部还 三、景德镇景禹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于zO15年2月15日之前 一次性支付给江西京九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实现本案所涉债权的律 师费237500元、本案案件受理费80887.5元(原告已预交161775 元,因调解减半收取计80887.5元)、诉讼保全申请费50O0元(原 告已预交、 四、如景德镇景禹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未按上述时间偿还以上 任何二笔款项,江西京九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有权就后续未到期债权 一并申请执行。同时,景德镇景禹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应再行支付 违约金5000Ooo元;∷ 五、景德镇中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浮梁县龙鑫土石方开发有 限公司对以上款项承担连带保证担保责任。如景德镇景禹新能源开 发有限公司逾期履行,江西京九物流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强制执行 时,不仅可以同时执行连带保证方的财产,而且可以执行景德镇景 禹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在其它参股公司的股权; 六、四方当事人无其他争议。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