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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信被执行人 福建鑫德智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 吴家榕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9135050369****354T
    执行依据文号 泉台劳仲案[2017]34号仲裁裁决书
    案号 (2017)闽0521执4777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惠安县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惠安县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7-11-01
    发布日期 2018-10-31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福建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支付申请人:87168元。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