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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忻)文罚字〔2017〕第01003号
    违法行为类型 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0.2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5-04
    决定机关 忻州市文化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