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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丹卫职罚[2020]3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和第三十六条第一款
    行政处罚内容 警告,罚款五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1-26
    决定机关 丹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