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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黄银保监罚决字〔2020〕4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采取有效监测手段及时发现借款人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致使信贷资金违规流入员工账户。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5万元人民币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3-18
    决定机关 中国银保监会黄山监管分局
    法定代表人 汪海玲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