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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新市监检处〔2017〕191号
    违法行为类型 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的商品
    行政处罚内容 拟对当事人免于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6-05
    决定机关 新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