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杭直综执〔2021〕罚决字第02-0009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02 |
行政处罚内容 | 案件名称:杭州广银维纳酒店有限公司未监督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案被处罚对象名称:杭州广银维纳酒店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孙勤俭主要违法事实:经查明,当事人杭州广银维纳酒店有限公司在杭州市拱墅区湖州街12号旁酒店车辆出入口内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现场有12个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容器,分别是1个蓝色可回收物收集容器,1个红色有害垃圾收集容器,7个灰色其他垃圾收集容器,3个绿色易腐垃圾收集容器。检查时发现2个灰色其他垃圾收集容器里投放剩菜剩饭等易腐垃圾,1个红色有害垃圾收集容器里投放着碎玻璃可回收物和气球等其他垃圾。执法人员于2021年6月28日14:33时到现场检查,并开具了《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当事人予以整改,在执法人员责令下,当事人改正了违法行为,并对生活垃圾重新分类投放。当事人违反《杭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即未监督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行政处罚种类:罚款行政处罚依据:《杭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行政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到中国建设银行缴纳罚款行政处罚履行期限:15日作出行政处罚机关名称:杭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1-07-23 |
决定机关 | 浙江省杭州市综合行政执法队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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