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福建凯西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9135020075****926C
    执行依据文号 (2019)粤0608民初2537号
    案号 (2019)粤0608执3862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9-11-19
    发布日期 2019-12-05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广东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福建凯西集团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本金1470万元及利息(2017年10月31日之前的利息合计6640010元,2017年11月1日之后的利息以1470万元为本金,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从2017年11月1日计算至实际还款之日,应扣除已经支付的利息110万元)给原告佛山津西金兰冷轧板有限公司。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