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杭江公(四)行罚决字[2020]01649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浙江久加久食品饮料连锁有限公司网络运营者不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 |
行政处罚内容 | 主要违法事实:杭州市江干区凤起东路某号浙江久加久食品饮料连锁有限公司未采取防范计算机病毒和网络攻击、网络入侵等危害网络安全行为的技术措施,造成该浙江久加久食品饮料连锁有限公司的weblogic服务器于2020年5月8日3时50分许被恶意篡改,系统页面被挂反共言论。于2020年5月8日被公安机关查获。浙江久加久食品饮料连锁有限公司已构成不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导致危害网络安全的后果。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五条、第五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给予罚款一万元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凭本决定书到建设银行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05-18 |
决定机关 | 浙江省杭州市公安局江干区分局四季青派出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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