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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甬镇环罚字[2021]13号
    违法行为类型 02
    行政处罚内容 区人民政府网站,索引号:002958941/2021-112838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2-07
    决定机关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镇海分局
    法定代表人 张俊俊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