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兰城药立(2018)36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一般程序案件 |
行政处罚内容 | 从不具有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经营使用过期药品,直接接触药品和医疗器械的从业人员未进行健康体检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8-09-26 |
决定机关 | 兰州市城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雍尔芳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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