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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阜银监罚决字〔2017〕04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规向股东发放“借名”贷款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二十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7-11
    决定机关 阜新银监分局
    法定代表人 谭广新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