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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绍虞运罚决字[2017] 第3306825117100188号
    违法行为类型 绍兴信诚物流有限公司 未按照规定的周期和频次进行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
    行政处罚内容 2017年09月13日15时08分,绍兴信诚物流有限公司的浙D.K2071在上虞区道路运输管理所进行车辆技术等级评定时,发现浙D.K2071牵引车的车辆技术等级评定有效期到2017年5月31日,本次车辆技术等级评定日期到2017年9月11日。因违反《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第二十条,未按照规定的周期和频次进行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被我上虞区道路运输管理所执法人员张国强、施文波当场查获。根据《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第(三)项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仟捌佰元整,责令改正。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9-14
    决定机关 绍兴市上虞区道路运输管理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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