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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绍虞运罚决字[2017] 第3306825117100105号
    违法行为类型 绍兴信诚物流有限公司 未按照规定的周期和频次进行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
    行政处罚内容 2017年05月16日09时50分,陈军驾驶绍兴信诚物流有限公司的浙D.K3086普通货车从信诚物流到崧厦装仪器,途经上虞舜耕大道时,发现该车车辆技术等级评定有效期至2017年01月31日,本次评定日期为2017年05月18日,因违反《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第二十条,未按照规定的周期和频次进行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被我绍兴市上虞区道路运输管理所执法人员金晓军、沈新土当场查获。根据《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第(三)项处以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责令改正。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5-24
    决定机关 绍兴市上虞区道路运输管理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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