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具有安全警示功能的智能头盔及电单车

基本信息

申请号 CN202122883350.5 申请日 -
公开(公告)号 CN216568565U 公开(公告)日 2022-05-24
申请公布号 CN216568565U 申请公布日 2022-05-24
分类号 A42B3/04(2006.01)I;A42B3/30(2006.01)I;B62J11/24(2020.01)I 分类 帽类制品;
发明人 杨峰;周杨波;薛晓松 申请(专利权)人 湖南喜宝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长沙知行亦创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代理人 -
地址 410000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桐梓坡西路229号湖南麓谷科技孵化器有限公司A-1栋304
法律状态 -

摘要

摘要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具有安全警示功能的智能头盔,包括内衬以及与内衬固定连接的外壳,外壳的顶部向下凹陷有预设深度的容置腔室,容置腔室内容置有蓝牙组件、控制器以及电源,并在外壳的尾部设置有头盔灯组件,头盔灯组件与控制器以及电源组件电连接;其中,蓝牙组件包括嵌设于容置腔室的盒体、以及与电源组件电性连接的导线,头盔灯组件包括固定于外壳的灯板、至少一个设置于灯板的安装面上的LED灯以及灯罩,通过蓝牙组件实现短距离无线信号传输,控制器控制头盔灯组件进行信号显示,以达到头盔的安全警示功能;通过在头盔灯组件的灯罩的靠近外壳尾部的侧面中部安装有LED显示屏,实现智能头盔的移动广告宣传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