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履约返还商品款的广告播出营销方法及系统

基本信息

申请号 CN202110428777.8 申请日 -
公开(公告)号 CN113129062A 公开(公告)日 2021-07-16
申请公布号 CN113129062A 申请公布日 2021-07-16
分类号 G06Q30/02(2012.01)I 分类 计算;推算;计数;
发明人 徐汉阳 申请(专利权)人 唐山凤凰网络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唐山科轩专利代理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代理人 王永红
地址 063000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高新区火炬路东南开道
法律状态 -

摘要

摘要 一种基于履约返还商品款的广告播出营销方法,用户在终端的APP平台签约、领取相应活动任务并缴纳相应金额的保证金,履约期内用户每天通过终端的APP观看规定时长的广告并获得相应时长的代金券,用户在履约期内完成活动任务即为履约成功,平台退还用户初期缴纳的保证金,即用户免费获得商品。本发明通过先领任务并缴纳保证金的先消费模式,督促和引导用户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光看广告的任务,只有完成任务才能获得退还保证金等相应履约奖励,有效提高用户观看广告的积极性和连续性,增强了对用户观看广告的约束力,提高广告费的转化率,实现广告宣传的预期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