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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京(朝)质监当罚字〔2019〕计9号
    违法行为类型 称售海鲜使用的电子计价秤(PB-615C型,产品编号0911)未按规定申请检定
    行政处罚内容 1:处以罚款叁佰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2-03
    决定机关 北京市朝阳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