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广州盛心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周丽珍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9144010175****442M
    执行依据文号 (2017)粤0104民初8531号
    案号 (2017)粤0104执35358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7-10-13
    发布日期 2018-05-03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广东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违反财产报告制度,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第三人广州盛心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覃金亮支付租金229860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其中租金29860元的违约金从2016年12月16日起算,租金100000元的违约金从2017年1月16日起算,租金100000元的违约金从2017年2月16日起算,每日按照所欠租金万分之一标准计至实际付清之日止),违约金总额以不超过所欠租金本金为限; 二、驳回原告覃金亮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10869元,由原告覃金亮负担6072元,第三人广州盛心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担4797元。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