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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平龙市监处字【2021】004号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内容 一、立即停止违法行为;二、罚款人民币5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2-23
    决定机关 石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