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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东市监案字〔2020〕0014号
    违法行为类型 生产不合格产品
    行政处罚内容 1、没收退回当事人的抽样产品2件;2、处罚款15000元;3、没收违法所得2336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1-23
    决定机关 东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