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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德卫公罚【2021】21号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内容 德清开元森泊度假开发有限公司安排未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郭某某等共6人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且未按照规定对杯具进行保洁,涉及1种用品用具的行为,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七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第一款、《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二)项,我局作出以下行政处罚:警告,并处贰仟贰佰元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5-27
    决定机关 德清县卫生健康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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