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辽宁万亩五味子科技产业园区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9121011366****116N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辽0102民初9209号
    案号 (2020)辽0102执1851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20-04-02
    发布日期 2020-05-11
    已履行 暂无
    未履行 暂无
    省份 辽宁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于继鸿、吕沫、辽宁万亩五味子科技产业园区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偿还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贷款本金1,585,000元、逾期利息49,214.07元、逾期罚息76,403.89元(以上本金及利息截止日为2018年12月3日),并自2018年12月4日起,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计息办法给付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逾期利息、罚息至本判决实际偿还之日止; 二、被告于继鸿、吕沫、辽宁万亩五味子科技产业园区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支付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律师费2,000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0,214元、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于继鸿、吕沫、辽宁万亩五味子科技产业园区有限公司负担。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