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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信被执行人 盐城市宏铭达纺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刘爱军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78557129-1
    执行依据文号 (2014)亭民初字第02396号
    案号 (2015)亭执字第02044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5-09-11
    发布日期 2016-06-21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江苏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要求被执行人支付3000000元;被执行人承担执行费等。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