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紫市监处字〔2017〕128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其他市场违法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农资经营者违反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7-05-18 |
决定机关 | 紫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