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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东朗(消)行罚决字〔2021〕0020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东莞市霖昇精密科技有限公司存在:占用防火间距,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未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消防安全责任造成一般火灾事故,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二○二一年五月十九日东莞市消防救援支队大朗大队给予东莞市霖昇精密科技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肆万肆仟陆佰元整的处罚。
    行政处罚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四项、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根据《广东省实施》之规定,现决定给予东莞市霖昇精密科技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肆万肆仟陆佰元整的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5-19
    决定机关 东莞市消防救援支队大朗大队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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