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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杭高新(滨)市监罚处〔2021〕329001号
    违法行为类型 广告含有妨碍社会公共秩序和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的内容和情形
    行政处罚内容 罚没款人民币53万元,上缴国库。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4-08
    决定机关 杭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