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便携式潜在物证配光取证光源装置及其取证方法

基本信息

申请号 CN201810215703.4 申请日 -
公开(公告)号 CN108333851A 公开(公告)日 2018-07-27
申请公布号 CN108333851A 申请公布日 2018-07-27
分类号 G03B15/05;G03B15/06 分类 摄影术;电影术;利用了光波以外其他波的类似技术;电记录术;全息摄影术〔4〕;
发明人 黄晓春;蔡能斌;金楷淳;赵雪珺;邹芸;徐宝桢 申请(专利权)人 上海恒光警用器材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上海华祺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代理人 上海市刑事科学技术研究院;上海恒光警用器材有限公司
地址 200083 上海市虹口区中山北一路803号
法律状态 -

摘要

摘要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便携式潜在物证配光取证光源装置,包括镜头接口、光源壳体、灯筒、半透半反镜和光源。镜头接口的下端与光源壳体的顶部可拆卸地连接;光源壳体的底部与灯筒的顶部相连。半透半反镜倾斜地设置在光源壳体内,并能透过紫外线,半透半反镜与水平面之间的夹角可在预定的范围内进行调节。光源包括多波段面光源和红紫外光源;多波段面光源位于半透半反镜的一侧;红紫外光源设置于半透半反镜的下方。光源壳体的顶部设有滤片槽,滤片槽的位置使得插入该滤片槽内的滤光片位于接头接口的正下方。本发明还公开了一种便携式潜在物证配光取证光源装置的取证方法。本发明能够满足复杂犯罪案件现场需要多种配光方式的需求,且操作方便,便于携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