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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义市监管罚字〔2019〕00073号
    违法行为类型 利用互联网团队计酬传销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500000元(伍拾万元整),上缴国库。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3-18
    决定机关 义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丁荔荔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