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杭西市管市监处罚〔2021〕380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医疗广告的表现形式含有涉及医疗技术、诊疗方法、疾病名称、药物的情形 |
行政处罚内容 | 综上,经研究决定对当事人责令改正,并处罚款10000元人民币。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2-01-14 |
决定机关 | 杭州市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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