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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钦城烟处[2020]第56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
    行政处罚内容 依法处以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总额7%的罚款,罚款为127.40元(壹佰贰拾柒元肆角)。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5-28
    决定机关 钦州市城区烟草专卖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