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粤佛交罚[2021]01202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2021年3月12日,我单位执法人员根据佛南交责改[2021]LZ10003号相关材料到南海区大沥镇S361盐南线K0+000-K0+600M处进行调查,发现佛山市南海区水利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擅自占用、挖掘公路。上述违法事实有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勘验笔录、现场图片、移交材料、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公路路政)截图、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图、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证据为证。其具体行为是挖掘普通公路约47.04平方米,深度约4米,按照《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实施办法》和《广东省交通运输厅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公路路政)第一条,属于情节特别严重。 |
行政处罚内容 | 佛山市南海区水利投资建设有限公司罚款叁万元整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1-06-07 |
决定机关 | 佛山市交通运输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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