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粤佛交罚[2021]01182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2021年1月5日,我单位执法人员根据佛南交责改[2020]LZ10024号相关材料到南海区大沥镇S267K78+800-K79+100M处进行调查,发现佛山市南海区水利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因修建铁路、机场、供电、水利、通信等建设工程需要,未经批准占用、挖掘公路用地。上述违法事实有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勘验笔录、现场图片、移交材料、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公路路政)截图、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图等证据为证。其具体行为是挖掘公路用地长度约300米,宽度约1.2米,深度约2米,当事人的违法行为给公路路产带来一定损害,按照《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实施办法》和《广东省交通运输厅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公路路政)第二十三条,属于情节一般。 |
行政处罚内容 | 佛山市南海区水利投资建设有限公司罚款伍仟元整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1-06-07 |
决定机关 | 佛山市交通运输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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